· 阅读需 26 分钟 · https://short.bfban.com/anti-cheat · 打印
《BFBAN反作弊准则》为BFBAN所有,为BFBAN管理员(以下简称管理)所用。本准则是为了便于和规范管理在BFban.com网站的行动。
第一章、生涯数据判决
- 第1条、以BFBAN网页机器人(Menhera酱)判决为基准,同时BFVROBOT机器人也可作为主要依据。(两者绝大部分数据判决标准相同)
- 第2条、以游戏实际情况、武器属性,结合管理实际的游戏理解和武器表现,以及过往案例综合判决。
- 第3条、单独生涯武器击杀数需要达到50杀才可作为主要依据。若有异常数据的武器繁多,即使50杀以下也可作为依据。
- 第4条、仅提供武器生涯数据异常证据的BFV新案件,被举报10分钟后,待M酱机器人识别后,鉴挂组成员才能进行后续处理。
- 第5条、生涯数据异常但不在M酱识别范围的玩家,首位处理该案件的鉴挂组成员根据经验既可直接给予待自证状态也可以给投一票实锤状态。
第二章、游戏内具体战局数据判决
以游戏实际对局异常数据为基础
- 第6条、除非单局数据十分夸张( 对于“夸张”以管理游戏理解为首),不可以单局为理由做出判决。
- 第7条、承认单局游戏具有随机性和不可探测性,所以正常玩家也会出现部分比较夸张的单局数据。
- 第8条、单局数据可结合玩家生涯数据综合判断。除非出现连续多场与玩家生涯数据不符的数据,不可以单局数据做出实锤判断。
第三章、视频、图片媒体判决
-
第9条、通过举报者提供的图片做判断。
- 管理要判断和查证图片是否与被举报人有关和真实性。
- 管理要通过图片结合玩家的生涯数据做出判决。
-
第10条、通过玩家提供的视频做出判断。
- 管理要判断和查证视频是否与被举报人有关和真实性。
- 管理要通过视频,结合实际游戏情况和管理的游戏理解做出判决。
- 管理要通过视频结合玩家的生涯数据做出判决。
- 视频内容若为观战,管理要通过视频,结合游戏实际情况和游戏内观战实际情况,综合考虑观战延迟、观战bug等因素对被举报玩家的做出判决。
第四章、关于聊天记录与淘宝探店举报
-
第11条、聊天记录举报需至少包括前后20条消息(消息记录不可删除关键信息,否则视为不实举报),由鉴挂组管理判断被举报人自爆是否属实,若为自爆行为,被举报人明确发出含有自己被举报的游戏ID与外挂相关功能的图片、视频等,或者长期在社区内代表被举报的游戏ID的自爆QQ号发表自爆图片、视频等,作石锤处理。若因QQ被盗号可申诉并出示详细证明;若因被冒名诬陷且难以证明被举报的游戏账号所拥有者的Q号是多少,要求其打出符合其生涯水平最高的MOSS自证,待自证状态7天以上无问题即可解封;
-
第12条、若因被举报人本人私自篡改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发布于QQ和淘宝店评论等被举报,需被举报人提供原图片、视频等,并录制视频复现篡改流程,篡改流程需详尽到一步不差,复现的篡改成品应与被举报的篡改成品高度一致,待管理员核实之后方可通过申诉。如因第三方私自篡改被举报人的原聊天记录、图片、视频等发布于QQ和淘宝店评论等被举报,需被举报人提供原图片、视频等,待管理员核实之后方可通过申诉。
(此条生效日期2022.12.02,在此时间之前的实锤案件玩家可以按此条提交申诉,在此时间之前未办结的案件适用此条,案件举报时间在此之后但事发时间在此之前的案件,管理员需酌情处理。)
第五章、关于使用恶性Bug、炸服
- 第13条、BFBAN组织决定,对于故意使用恶性的、严重影响游戏平衡的、破坏他人游戏体 验的游戏Bug的玩家,被举报且证据确凿的情况下,采取封禁措施。
该封禁类型的玩家可通过与管理讨论和协商后
- 第一次因该行为封禁,可当天解除;
- 第二次因该行为封禁,为一周时间后解除;
- 第三次因该行为封禁,采取永久封禁处理。
- 炸服视为使用外挂程序,永久封禁处理。
第六章、关于鼠标宏
-
对于鼠标宏,具体分为两种:
- 连点器鼠标宏 连点器指使用第三方软件来达成自动的鼠标或键盘的自动点击。
- 压枪宏 指使用第三方软件来达成自动压枪的操作
封禁哪种鼠标宏行为?
- 第14条、“连点器”有多种的使用场景。关于“连点器”的使用,结合游戏的实际情况和游戏环境,对于使用“连点器”去自动连续点击半自动武器的玩家,通过自爆、他人举报、MOSS检查出等情况且证据确凿,将封禁该行为的玩家游戏ID。
- 需实证玩家有使用“连点器”用于自动点击半自动武器才可做出判断。 压枪宏只要经证明被使用,即可封禁该行为的玩家的游戏ID。